企业自愿信息公开
企业名称: | 深圳市冠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| ||
企业地址: |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大洋路90号中粮(福安)机器人智造产业园2栋 | ||
法定联系人 | 杨冲 | 所属监管部门: | 福海街道 |
联系人: | 李瑞 | 联系方式: | 13728726987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组织机构代码): | 91440300733073813A | 申报年度: | 2021 |
排污口编号: | 废气排放口1 | 排污许可证编号: | 4403062018000031 |
信息公开方式:(1.厂内公告栏2.报纸媒体3.自愿信息专栏) | 自愿信息专栏 | 环境应急预案 是否备案: | 是 |
环评批复信息公开文号: | 深宝环函(2016)028号 | 应急预案备案时间: | 2018年3月20日 |
企业环保方针、目标及成效: | 1、企业方针:保护环境、遵纪守法、持续改进; 2、目标:规范危险废弃物的管理,规范化学品管理,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;降低资源能源消耗;废水达标排放;废气达标排放; 3、成效:公司所列目标均能按要求达成。 | ||
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情况: |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理,投资建设废气处理设施一套。 | ||
排放污染源种类、数量、浓度和去向: | 1、排污许可证执行DB44/26-2001的三级排放标准,排放污染因子包括:去离子水和冷却塔排水;共0.25吨/日,生活污水3.6吨/日。排放入市政污染水管网进入福永污水处理厂处理。 2、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经处理达到《橡胶制口工作污染排放标准》(GB27632-2011)中相应排放限值的要求,臭气浓度排放达到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中新扩改二级相应标准限值要求,经过废气处理系统达到规定标准,通过管道高空排放。 3、厂界噪声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BG12348-2008)的3类标准,白天≤65分贝,夜间≤55分贝。 4、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。 | ||
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: | 废气处理系统的投入使用日期为2017年4月份,污染类别为非甲烷总烃、颗粒物、臭气废气,处理工艺为:过滤棉+UV光解+活性炭吸附,处理能力50000m3/H。 | ||
废物的处置、回收、综合利用情况: | 2020年委外清运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: 1、废氨水10.819吨; 2、含溶剂废水43.819吨; 3、空盐酸瓶:0.047吨; 4、废空桶:5.48吨; 5、废过滤棉:0.008吨; 6、废活性炭:1.2吨; 7、废润滑油:0.38吨 我司与具有清运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清运合同,以上危险废物均委外清运处理。 | ||
备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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